关于开展2016年度老年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离退休工作处发布时间:2016-12-05浏览次数:362

  

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,推动学校老年工作深入开展,鼓励老同志积极健康生活,离退休总支和老协拟开展2016年度老年活动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标准

1、身心健康,积极向上,遵纪守法;

2、关心老年工作,有奉献精神,热心为老同志服务;

3、积极承担各项工作,对工作认真负责;

4、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,并为学校争得荣誉;

5、团结协作,维护大局,有较强的协调能力;

6、与同志和谐相处、互相尊重、团结友爱;

二、评选办法

1、由支部和各校区老协小组负责本校区的推荐工作。

2、《老年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》中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由支部负责填写。

3、评选活动由离退休党总支和校老年协会负责,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报分管领导审定。

三、推荐名额

老年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名额控制在离退休人员总数的4%以内。

四、评选时间

各支部于1121日前完成推选工作,离退休党总支和老协1125日前完成评选和公示工作。

 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离退休党总支、老年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一六年十一月八日